連州市保安供銷社因保管不善,將連府國用(1999)字第18241800001號證書遺失,根據(jù)《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》第二十二條的規(guī)定申請補發(fā),現(xiàn)聲明以上證書作廢。
特此聲明。
聲明人:連州市保安供銷社
代理人:廖愛玲
2025年3月11日
連州市保安供銷社因保管不善,將連府國用(1999)字第18241800001號證書遺失,根據(jù)《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》第二十二條的規(guī)定申請補發(fā),現(xiàn)聲明以上證書作廢。
特此聲明。
聲明人:連州市保安供銷社
代理人:廖愛玲
2025年3月11日